討債打官司證據有哪些在通過訴訟方式
討債的時候,當事人需要注意訴訟時效與證據的問題,其中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而證據的收集則要靠當事人自己。那么
討債打官司證據有哪些?律師356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
討債打官司證據有哪些
要想打好債務糾紛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據:(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
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么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二、追
討債務怎么打官司?
1、首先確保你的債權沒有過訴訟時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時候發生的,還款日期是什么時候。法律規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如果你在這兩年內沒有
起訴,也沒有催款,就過了訴訟時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2、準備好證據:欠條、催款通知等相關證據;3、寫訴狀:網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寫明原告、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4、如果有條件,可以先調查對方的財產狀況,查到有價值的財產,可以訴前
保全,這樣就有保障了;5、將訴狀和證據遞交
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6、法院受理、立案后,你先預交案件受理費,等待開庭審理;7、如果法院判決你勝訴了,你們雙方都不
上訴,則判決生效;8、如果對方不在判決書確定的期限還款,你可以在1年內申請法院強制
執行。在通過協商、調解等方法無法追
討債務的情況下,建議當事人最好及時向法院提
起訴訟,避免錯過訴訟時效,造成不利的局面。而在打官司的時候,當事人也要注意證據的收集,這些內容我們已經在上文中為您做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