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辦理
離婚手續:1、涉外自愿
離婚可以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離婚。2、需要證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離婚協議,護照或旅行證件。3、沒有
離婚協議,不是在國內辦理的不能辦理。4、如果一方不同意
離婚,可以委托律師在國內
起訴離婚,具體需要辦理公證委托手續。《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受理
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
管轄權;
(二)要求
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
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
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