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具體情況而定。具體事故責任劃分要由交警來確定,變道是否負責任要看車主是否正常變道,如果車主在變道時是沒有禮讓在該車道內正常行駛的汽車的情況下,導致后車撞到變道車主的發生
交通事故,那么就是變道的車主要承擔責任。如果是車主正常變道,而后車追尾,那就是后方車輛承擔主要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
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
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
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