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是可以預立案,但是沒有網絡
起訴的途徑,必須由本人攜帶
起訴材料到法院立案庭去立案。網上預立案流程:1、訴訟當事人成功注冊后,憑注冊帳戶名和密碼登陸網上預立案系統,提交各種立案材料的掃描件,并查看預立案答復情況。2、法院立案庭對當事人提交的申請立案材料進行審查,并在網上預立案系統作出答復。(1)對申請立案材料齊全、符合立案條件的,答復“可以立案”,并告知當事人訴訟費金額。(2)對因申請立案材料欠缺而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告知當事人需補充的材料。3、申請網上預立案的當事人在獲得法院“可以立案”的答復后,在七日內,帶齊與網上提交一致的立案材料,到作出答復的法院的立案庭辦理正式立案手續。立案庭對當事人帶來的申請立案材料與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對、審查,經審查確認與網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在一個工作日內辦妥立案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
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
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
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