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假冒
專利罪法院如何判刑
一、構成假冒
專利罪法院如何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假冒
專利罪】假冒他人
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假冒
專利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是:
1、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給
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假冒他人
專利,受過
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假冒他人
專利的;
4、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假冒
專利不構成犯罪怎么處罰?
《
專利法》
第六十三條 假冒
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
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管理
專利工作的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證據,對涉嫌假冒
專利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情況;對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
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檢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產品,對有證據證明是假冒
專利的產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
專利工作的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三、假冒
專利的行為有哪些?
(一)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
專利號;
(二)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
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
專利技術;
(三)未經許可,在
合同中使用他人的
專利號,使人將
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
專利技術;
(四)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
專利證書、
專利文件或者
專利申請文件”。
假冒
專利在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
專利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
專利侵權方進行
行政處罰,假冒
專利的行為侵犯到了別人的
專利權,無論是否構成犯罪,都應該承擔對被侵權方的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