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傷沒勞動
合同的處理:如果沒有勞動
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
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
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工傷
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