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
商標還沒提出申請,可以兩人共同提出申請;如果
商標已經注冊,可以辦理
商標轉讓手續,由A公司,轉讓給AB兩家公司。在申請的時候有第一申請人與第二申請人等,可以把兩個公司的名稱都寫進去,這樣這只
商標申請成功后就是兩個公司的共同
商標。《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轉讓注冊
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
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
商標申請書。轉讓注冊
商標申請手續應當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辦理。
商標局核準轉讓注冊
商標申請的,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
轉讓注冊
商標,
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未一并轉讓的,由
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
商標的申請,
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