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虛假出資罪既遂一般怎么判?虛假出資罪的判刑標準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
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虛假出資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一)超過法定出資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并占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并占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抽逃出資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并占其實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東抽逃出資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并占其實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造成公司、股東、債權人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資不抵債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2、公司發起人、股東合謀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3、兩年內因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受過
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4、利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所得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五)其他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現在國家的法律制度允許認繳出資額,不代表企業就可以不自量力的隨便申報注冊資本,在申報注冊資本的時候一定要量力而行,股東認繳了自己的出資額以后又不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就可能構成虛假出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