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意向書,母公司董事會批準,政府部門的批準,兩個公知司談判,形成收購決議,聲明(告訴雇員、客戶及利益相關者),核準(對收購道的資產進行核準,有多少不動產、動產的,特別股內東大會,董事會改組(子公司自行改組),登記(企業的營業執照需要變更登記的等等),重整(子公司的人員以后工容作的流程)。根據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東會決議通過。應當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