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提前終止的情形是什么?
一、
專利權提前終止的情形是什么?
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提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
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
專利權的。
專利權的終止,由
專利局登記和公告。
二、
專利權終止后還能恢復嗎
根據我國《
專利法》的規定,
專利年費沒有按期繳納,將視為放棄而終止該
專利權。一般情況下,在接到
專利權終止通知之后的兩個月內提交恢復
專利權請求并說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復
專利權,超過這這期限一般很難恢復。
請求權利恢復必須遵守下列原則:
(1)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但是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
專利局說明理由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其權利;
(2)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
專利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
專利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其權利;
(3)未按期繳納維持費或年費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為理由,請求
專利局恢復其權利。
辦理權利恢復手續,要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并附具有關證明。還要繳納恢復費。
另外對于書面聲明放棄
專利權、期限屆滿終止
專利權的是基本無恢復的可能。
三、
專利權在什么情況下終止
1、發明
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
專利權和外觀設計
專利權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算。
專利權期滿時應當及時在
專利登記簿和
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并將
專利申請文檔轉入失效文檔庫。
專利權人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終止。
2、
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
專利年費或者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后審查員應當發出
專利權終止通知書。
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者恢復權利請求未被批準的,
專利局應當在終止通知書發出四個月后,在
專利公報上公告。并將
專利申請文檔轉入失效文檔庫。
專利權終止日應當是上一年度期限屆滿日。
3、
專利權人放棄
專利權。
授予
專利權后,
專利權人隨時可以主動要求放棄
專利權,
專利權人放棄
專利權的,應當提交放棄
專利權聲明,并附具全體
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同意放棄
專利權的證明材料,或者僅提交由全體
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放棄
專利權聲明。委托
專利代理機構的,放棄
專利權的手續應當由
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并附具全體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同意放棄
專利權聲明。主動放棄
專利權的聲明不得附有任何條件。放棄
專利權只能放棄一件
專利的全部,放棄部分
專利權的聲明視為未提出。
放棄
專利權聲明經審查,不符合規定的,審查員應當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符合規定的,審查員應當發出手續合格通知書,并將有關事項分別在
專利登記簿和
專利公報上登記和公告。放棄
專利權的生效日為手續合格通知書的發文日。
專利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撤銷放棄
專利權的聲明。除非在
專利權非真正擁有人惡意要求放棄
專利權后,
專利權真正擁有人(應當提供生效的法律文書來證明)可要求撤銷放棄
專利權聲明。
涉及《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的放棄
專利權聲明,應當聲明自申請日起放棄
專利權。
專利局收到放棄
專利權聲明后,由相應流程管理部門予以登記和公告,放棄
專利權的生效日為所放棄
專利的申請日。
專利登記之后,都會有一個固定的法律保護期限,如果
專利權人,在這個期限內,沒有發布任何放棄
專利權的聲明,每年也都按照既定的規定,到指定的部門繳納
專利年費,那么在保護年限屆滿時,
專利權才會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