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堅決要求
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
離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
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
離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
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
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