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從事某一項事業之時,應瞄準 一個明確的目標,有放矢,如此才能有所成就。在催款清欠工作中,應該確定債務目標,采用便捷、有效的方式(如公函、電話、電報催討),從而避免目標不清、浪費精力。
“有的放矢催款兵法”是指債權我主要通過向確定的債務人發送催款索款的信函、電報、傳真,或通電話等簡易的方式,以達到追回債款的清結債務的目的。 概而言知,“有和放矢催款法”是適合
債權債務關系明確,但債務人分散于各地境況而使用的一種便捷、高效的催款清欠方法,但并不能完全達到“箭無虛發”。對此,諸公應清醒認識,不可把該兵法當作“一招制敵”的絕招,亦不可看作“獨步天下”的寶典,因此寄予厚望,而“孤注一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