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公司印章罪最新立案標準是什么?
偽造公司印章罪最新立案標準是什么?偽造公司印章罪最新立案標準是:此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偽造公司印章罪規定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是指沒有辦理合法手續,私刻公司的印章的行為的犯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活動的聲譽;同時構成對社會公共秩序的侵犯。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所謂印章,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刻制的以文字、圖記表明主體同一性的公竟、專用章,它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從事民事活動、行政活動的符號和標記。作為本罪犯罪對象的印章,須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侵犯國家機關的印章不構成本罪。(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行為。本條僅對偽造上述單位印章的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如果行為人實施了偽造上述單位公文、證件的行為的,則不構成本罪。(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屬一般主體,凡年滿l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無權制作上述單位的印章但為了某種目的而進行偽造。如行為人根本就不知道所承制的印章是他人無權要求制作的,不構成本罪。行為人犯罪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為了取得某種利益,有的是為了營利,有的是為了實施其他犯罪活動而做準備,等等。本罪是選擇性罪名,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偽造印章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具體罪名可根據所偽造單位的印章來定,如偽造公司印章罪,偽造公司、人民團體印章罪,等等。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犯罪分子偽造印章的行為,一般都是為了獲得非法的利益,相關情況可以根據偽造印章后可以造成的犯罪事實后果來對犯罪情節進行認定,但對于偽造的印章也需要立即進行銷毀處理,避免造成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