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到
專利局或委托代理機構檢索對方的
專利文件,并請代理人或律師對您的產品和
專利文件中的權利要求書或外觀設計圖片進行技術對比,判斷侵權的可能性。2、在判斷您的產品有侵犯他人
專利權的嫌疑后,應對對方的
專利進行有關無效檢索,收集對方
專利申請日以前的有關相同或接近的技術,向
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
專利權無效,并要求法院中止審理,直到
專利復審委托員做出審查決定;如果你收到的有關證據對您明顯不利,您應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停止繼續生產和銷售該產品。3、開展針對該
專利技術的技術研究,開發出技術更先進,技術效果更好的產品并及時申請
專利,通過交叉許可的途徑取得該
專利的使用權,吸取教訓,開放具有自主
知識產權的產品。可以概括為兩種方式:一種是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或不愿意協商的,則可采取第二種方式,請求當地管理
專利工作部門處理。管理
專利工作部門認為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侵權人期滿不
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
專利工作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管理
專利工作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
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
起訴。在提
起訴訟之前,必要時應當采取證據
保全和財產
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