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出現下列情形,對于無違法所得或者視為無違法所得的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據《價格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規定的情節較重或者情節嚴重的罰則進行處罰;經營者違法所得能夠明確計算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一)捏造或者散布疫情擴散、防治方面的虛假信息,引發群眾恐慌,進而推高價格預期的;(二)同時使用多種手段哄抬價格的;(三)哄抬價格行為持續時間長、影響范圍廣的;(四)哄抬價格之外還有其他價格違法行為的;(五)疫情防控期間,有兩次以上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六)隱匿、毀損相關證據材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七)拒不配合依法開展的價格監督檢查的;(八)其他應當被認定為情節較重或者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