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侵權,像是同音不同字的這種情況肯定不算是
商標侵權。構成
商標侵權的,除非是使用的同樣的漢字標識,并且應用于同一領域內,而且是自己的
商標注冊在先的。惡意偽造、制造他人已注冊的
商標標識亦或銷售惡意偽造、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的商品。這種侵權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1、銷售惡意偽造、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的商品;2、沒有經過
商標權所有人認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冊
商標的標識;3、惡意偽造他人的注冊
商標標識;4、超過
商標權所有人給予的權限惡意制造其注冊
商標標識。《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
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的
商標的;
(二)未經
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近似的
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
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
商標并將該更換
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
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
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
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