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殘疾人能訴訟
離婚嗎?
一、對于殘疾人能訴訟
離婚嗎?
殘疾人只要符合
起訴離婚的條件就可以
起訴離婚,具體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
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以
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
起訴。
3、提起
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
離婚訴訟。
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
離婚。女方提出
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
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訴訟
離婚程序怎么走?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
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
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
離婚的
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
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
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
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離婚。
(3)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
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
離婚或不準予
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
離婚的法定條件。
綜合上面所說的,訴訟
離婚是直接向法院提出
離婚的申請,對于申請者只要是屬于有合法婚姻的公民都可以實施,但前提也要具備完全的民事能力,只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就可以由法院對雙方的婚姻關系進行判決, 這樣才能合法的解除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