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行為有哪些,侵犯
商標能判刑多久
商標是一個經營者品牌的代名詞,時常有人為了牟取暴利,采取非法手段,惡意使用他人已經注冊了的
商標,來提高自己產品的銷量。對于這種侵權情況,我國有明確的處罰標準。那么侵犯
商標能判刑多久,會處多少罰金呢?下面,我們為您整理了有關這方面的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
商標侵權行為的種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了七種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未經
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的
商標的;
2、未經
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近似的
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或近似的
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的;
5、未經
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
商標并將該更換
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
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
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
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二、侵犯
商標會判刑多久?會處多少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
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的
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
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是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六條 假冒他人
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
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未經
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條 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九條 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本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綜上所述,侵犯
商標能判刑多久?處多少罰金?主要是根據
商標使用是否經過注冊
商標所有人的許可以及情節嚴重程度能來決定的,情節嚴重的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會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