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孫子有沒有繼承權?一般情況下老人去世孫子沒有繼承權,孫子只能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有老人繼承權:1、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我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
遺產份額。”2、老人去世后,子女也去世的老人的
遺產也可由孫輩轉繼承。轉繼承和代位繼承的不同是,轉繼承可以發(fā)生在法定繼承中,也可以發(fā)生在遺囑繼承中。還有,轉繼承人的范圍包括被轉繼承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不僅包括原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還包括其他法定繼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3、是老人在世時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孫輩4、如果孫輩盡了較多贍養(yǎng)義務,也可適當分得
遺產。二、沒有遺囑時老人財產的一般繼承《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由于孫子并不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故此若是老人在生前,并沒有采取任何的方式訂立遺囑,且孫子的父親也并沒有死亡,那么按照法定繼承的規(guī)定,孫子時沒有資格去分割老人的
遺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