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逃逸3天沒交警通知怎么辦?交通逃逸3天沒交警通知的可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案件偵辦情況,公安機關偵破
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沒有時間限制。《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
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
交通事故現場痕跡、遺留物等線索,及時啟動查緝預案,布置堵截和查緝。第三十三條 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通過發協查通報、向社會公告等方式要求協查、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偵破線索。發出協查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告時,應當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實、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情況、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關情況。第三十四條 接到協查通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發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扣留,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與協查通報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辦理移交。第三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后,應當按原范圍發出撤銷協查通報。第三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偵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間,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案件偵辦情況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二、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是怎么規定的?1、明知發生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
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3、
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4、
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5、
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6、
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7、
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
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
交通事故的;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
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肯定會盡力偵查的,至于幾天能破案就不確定了,如果沒有交通監控設施,可能破案的時間就比較長。但只要有肇事逃逸的行為,駕駛員逃逸,不代表就不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