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鑒定人出庭費用誰承擔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的費用應先由申請出庭的申請人墊付,后由敗訴方承擔,因為這屬于訴訟費用,應按照訴訟費用的相關規(guī)定
執(zhí)行,在實踐中也是如此。但應該注意的是,提申請的人和提異議的人不一定是同一人,而且一般情況下也不是同一人,您不要混淆,墊付費用的是申請人。《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二條 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jiān)管等發(fā)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jù)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提供當?shù)孛褡逋ㄓ谜Z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民事訴訟法》第78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jīng)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二、司法鑒定費用的收費標準1、法醫(y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法醫(yī)、物證、聲像資料類以外的司法鑒定收費,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確定價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權限。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2、涉及財產(chǎn)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jù)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針對誰負擔司法鑒定人出庭費用的問題,實踐中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但大部分人更傾向于由鑒定申請的當事人預先支付,由敗訴方負擔。具體的理由,我們已經(jīng)在上文中作出了分析介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