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店的話有單獨的一個類別35類,如果所用的
商標在35類沒有注冊你用就不侵權,而且建議注冊保護。如果已經被注冊了,那么在用就是侵權。
商標第35類是指廣告,實業經營,實業管理,辦公事務。對于是否侵權:最主要就是看:是否在相同或類似產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
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構成侵權。《
商標法》第57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
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的
商標的;
(二)未經
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近似的
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
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
商標并將該更換
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
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
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
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