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代理詞審判長、審判員(或人民陪審員):根據《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之規定,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當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擔任本案當事人______的訴訟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訴訟代理人進行了閱卷并進行了全面調查,今天又參加了庭審,對于該案有了較為全面的了解。根據法律和事實,本訴訟代理人發表如下代理意見,請合議庭在合議時能予以考慮:一、 本案事實清楚,被告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原告在本次事故中沒有過失,不應當承擔責任。根據______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本次
交通事故所出具認定書的認定,被告______駕駛二輪摩托車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段強行沖撞,其行為違反了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其交通違法行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應負本次事故全部責任。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該事故的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原告______在本次事故中,不負任何責任,不應該承擔責任。二、原告主張的賠償要求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并有充足證據,應予以支持。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被告應當賠償原告的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及原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本次事故中,被告_________只承擔了原告的
醫療費,而拒不賠償因本次事故所造成的傷殘賠償金、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后續治療費是于法于情于理都說不通的。原告的訴訟請求有2011年廣東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有損害事實基礎,有法律依據,是合理、合情、合法的,望法庭支持。三、請求判令被告______
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賠償。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
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
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和《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條例》第21條定:“被
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
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
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
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本案中被告______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在___
保險公司購買了交強險,所以______
保險公司應當承擔
保險責任。綜上所述,代理人認為,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請合議庭依法公正判決。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____________年___月 ___日以上就是我們為您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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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發生的頻率也越來越高,需要委托律師進行
交通事故代理的也越來越多。一方面這體現了社會普法程度的提高,但同時也在為我們敲響
交通事故的警鐘。
交通事故的相關賠償無法彌補我們對事故本身的陰影,所以珍愛生命,依法駕駛,降低
交通事故發生的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