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規定分期繳納罰款期限是多久
一、
行政處罰法規定分期繳納罰款期限是多久?
分期繳納行政罰款的期限沒有明確規定,應該看行政單位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處罰法》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
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
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二、
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1、警告:通常被警告的,都是輕微的違反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可以忽略,但為了防止下一次有重復的行為出現,或者是更嚴重的行為,是有必要對違法行為人給警告的,這是一種行為的約束。
2、罰款:這是一種強制性罰款,只要你違反的內容屬于行政法規里面的,規定里有罰款要求的,就要收取一定的金額。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指違法行為人對不是屬于自己的財物強行霸占為自己的東西,或者是通過違法的手段來獲取不正當的財物。這兩種行為雖沒有危害到別人的人身安全,但也是違法的行為,這些財物都是要被沒收上繳國家的。
4、責令停產停業:對一些違反經營規則的商家,行政機關根據嚴重性可以要求暫停經營或者長期性停業,包括沒有辦理營業執照違法經營、產品是偽造、高仿的、產品質量檢測不過關等等。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對于一些擁有產品許可證的商家,如果在經營期間違反了法律上規定的許可行為,是會被暫扣許可證的,嚴重一點的還會直接吊銷許可證。
6、行政
拘留:這是所有處罰里面最嚴厲的,說明違反行為是比較嚴重的。但這里只是進行短暫的人身自由限制,在
拘留的過程中要對違法人進行相應的教育,糾正他的錯誤。
雖然行政單位在對違法人進行行政罰款的時候,是有自由裁量權的,可是,通常情況下,行政單位也不會完全不考慮當事人的
執行能力,在確實有經濟困難的情況下才能申請分期繳納,如果有一次性繳納罰款的能力,卻拒不
執行,是可以采取強制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