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債務應當怎么處理?人死后債務可能需要由死者的配偶來還,也可能需要由死者的繼承人來還。具體的債務償還情形如下:1、債務人的配偶承擔償還責任的情形。債務人的債務屬于夫妻共有債務的,死亡債務人的配偶負有償還責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根據反向解釋規則,夫妻實行共同財產制或雖實行個人財產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約定的,均為夫妻共同債務。2、債務人的
遺產繼承人承擔債務的情形。死亡的債務人有繼承人并且繼承人繼承了其財產的,應當對債務人生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但是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的以
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
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除非繼承人自愿償還,否則不承擔清償責任。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也就是說,繼承人是否承擔償還責任的事實基礎是其是否繼承了
遺產。二、債務人死亡債權人怎么
討債《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
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
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只要死者在死亡的時候,留下了合法的財產,那么債權人的債權就依舊可以獲得維護。如果債務屬于死者的個人債務,且死亡后并不涉及
遺產的分割問題,那么從死亡時起,債務關系就終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