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申請財產
保全費用,除了法院的案件受理費外,可能涉及的費用還有律師代理,財產
保全費,財產評估費,
執行申請費等。具體的收費標準為:(一)法院案件受理費法院收取
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為此,在立案的時候,有經驗的律師常會設法幫助當事人少交案件受理費。在
起訴書的制作上,將爭議標的控制在20萬元以內,同時又能夠防止在庭審過程中因
起訴書的制作在訴訟請求中居于不利地位。法院收取
離婚案件的受理費,一般是在立案時按簡易程序的標準先收75元。在案件開庭審理后,再根據財產標的,看是否需要補交案件受理費。(二)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1.財產
保全費對于
離婚案件中,為防止一方轉移財產,導致判決生效后不便
執行,律師一般會建議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財產
保全。人民法院收取財產
保全費的標準是: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
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當然,采取財產
保全措施亦有技巧。為防止對方在獲知
起訴后轉移財產,最好能在
起訴前申請法院財產
保全,最遲在立案的同時作出
保全申請。對于財產
保全,法院一會要求提出相應價值的財產擔保。而且,提供擔保的財產,不能是夫妻共同財產。2.財產評估費在
離婚訴訟中,對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價值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并且雙方又無法通過競價來對財產進行評估的,法院會要求原告申請評估。評估機構的選擇,并不是由當事人在市場上隨意挑選,必須在法院事先認定的評估機構中選擇。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于
離婚財產
保全的收費情況,在司法實踐中 ,為了避免一方在
離婚財產分割時存在私自轉移或者隱瞞財產的行為,另一方是可以按照財產
保全的方法來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合法的認定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