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勞動
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
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
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
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它勞動者的證言等。《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
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
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
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