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訴訟
離婚之后是否要分居要看雙方,如果覺得自己不能跟另一半再繼續住在一起,可以分居。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相關材料: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2、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證人證言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3、如女方已懷孕,應說明懷孕日期,并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4、提供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財產的清單。對有爭議的財產應提供該財產的來源,取得的時間等證明材料,如發票等。5、提供婚后感情的證據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壞還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時間、原因等證明材料。《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
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