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個人借錢寫借條讓老婆擔保可以嗎
一、丈夫個人借錢寫借條讓老婆擔保可以嗎?
丈夫個人借錢寫借條可以讓老婆擔保,法律并沒有禁止擔保人和借款人是夫妻關系,也就是說可以是夫妻相互擔保,但是夫妻雙方必須知情。擔保人的條件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
3、沒有明顯的
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
4、能履行擔保義務。
二、關于保證責任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百九十三條 【保證責任免除】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
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四條 【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
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第六百九十五條 【主
合同變更對保證責任影響】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
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后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
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第六百九十六條 【債權轉讓對保證責任影響】債權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
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綜上所述,原則上丈夫借錢時可以讓妻子進行擔保,但是對于出借人來講,最好還是選擇跟借款人沒有任何關系的人做擔保人,因為畢竟雙方是夫妻關系,若這筆債務本來就是共同債務,無論妻子是不是擔保人,妻子都有連帶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