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罪的構成四要素具體是什么?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罪的構成四要素具體如下:(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非法捕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方式多種多樣,但可以歸納為3類:獵取珍貴、瀕危的陸生野生動物,捕撈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殺害珍貴、瀕危的陸生或水生野生動物。到于其捕殺行為是在何時、何地、用何種工具,采用何種方法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實踐中具有非法獵捕和殺害兩種方式之一的,即可構成本罪,同時具備兩種方式的,也只構成一罪,不能按數(shù)罪并罰。本罪屬于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捕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就構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備情節(jié)嚴重作為劃分罪與非罪的界限。非法捕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本罪的構成要件為標準。只要完成獵取、捕撈、殺害行為之一的,構成既遂。是否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并非本罪既遂的唯一標志。(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可成為本罪主體。(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行為人可能是為了出賣牟利、自食自用、饋贈親友或者出限取樂的目的,都可以構成本罪。二、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罪的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瀕危野生動物已經(jīng)被列入了國家的重點保護對象,任何人或者是單位,在沒有獲得捕獵此類動物的許可之前,不得采取任何的方式,實施捕獵行為,否則一旦被他人舉報之后,捕獵者是極有可能會被
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