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懷孕期間等特殊情況,男方不得提出
離婚,但女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離婚訴訟的手續(過程)如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
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
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A、請求判定
離婚的
起訴書(一式三份)B、戶口本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D、結婚證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A.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
起訴,婚姻繼續有效。B.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
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
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離婚。C.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
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
離婚或不準予
離婚的判決。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
離婚的法定條件。針對于男女雙方如果在女方懷孕期間需要
離婚的話,首先男方是不許提出
離婚的,除非是女方有重大過錯行為,針對于女方,如果需要在懷孕期間提出
離婚的話只需要向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法院就會進行受理,開庭之前會進行一定的調解,調解完畢之后如果雙方還需要進行
離婚的話,那么會進行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