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應怎樣懲處
?一、
商標侵權應怎樣懲處,
商標侵權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
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
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未經
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的
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
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將他人注冊
商標、未注冊的馳名
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
二、
商標侵權行為有哪些
1、未經
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的
商標的。
2、未經
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近似的
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的。
5、未經
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
商標并將該更換
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
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
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
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