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需要進行版權登記
?一、什么情況需要進行版權登記
首先,創作作品一方面是自己的興趣,實現自己的人身價值;另一方面就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作者完成作品創作后是希望作品能產生經濟價值,可通過轉讓或許可給他人,讓作品流入產業市場的問題。其次,我國《
著作權法》第2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
著作權。”
《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
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由此可見,我國實行
著作權“自動生效”原則,即作品創作完成后無需履行任何手續就自動享有
著作權。但是,在實踐中,對于創作完成點的時間證明提出有效證據進行證明,而進行
著作權登記的話,相當于是對外的一種公示作用,可以作為強有力的證明。再者,
著作權登記的目的在于對自我獨創勞動成果的權益保護,預防被他人侵權,發生權利糾紛時
著作權登記證書可以作為權利證明文件。
《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第1條規定:“為維護作者或其他
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于解決因
著作權歸屬造成的
著作權糾紛,并為解決
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特制定本辦法。”
二、版權登記辦理部門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軟件登記部負責辦理計算機軟件
著作權質權登記工作。申請人辦理計算機軟件
著作權質權登記,可派人到CPCC版權登記大廳辦理,或通過郵寄方式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軟件登記部提交登記申請材料辦理。
三、版權登記的相關規定
著作權,又稱為版權,是指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相關主體依法對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總稱。著作財產權是無體財產權,是基于人類智慧所產生之權利,故屬智慧財產權,是
知識產權的一種。
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在中國實行自愿登記原則。根據我國《
著作權法》的規定
著作權登記去哪個部門?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的
著作權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層的版權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的
著作權管理。地方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地方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業務上接受國家版權局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