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持有和使用假幣罪、非法持有假幣罪的判罪標準怎樣?有和使用假幣罪、非法持有假幣罪的判罪標準,是根據(jù)《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持有、使用假幣罪】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二、本罪與他罪的區(qū)別1、對于偽造貨幣后而持有、使用假幣的行為的認定這里涉及偽造者與持有者,偽造者與使用者的相互關系問題,分而論之是一種可行的辦法,也是偽造行為的自然延伸。在偽造后而持有假幣場合,持有就失去獨立的意義,并成為偽造貨幣罪這個有機整體的組成部分。2、持有假幣罪與運輸假幣罪的界限持有與運輸是刑法上的兩個獨立的行為。但它們 之間有交叉。運輸假幣以持有假幣為條件,持有假幣有時則表現(xiàn)為隨身攜帶假幣。其區(qū)分在于行為人的故意內容不同。如果明知是假幣而加以運輸?shù)模赃\輸假幣罪論處;不以運輸?shù)墓室舛鴶y帶假幣的,則應以持有假幣罪論處。有人認為,兩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目的的不同。問題在于這里所說的目的是否是作為犯罪構成要件意義上的目的。如果是,顯然與立法規(guī)定相矛盾,因為構成運輸假幣罪是以特定目的為條件。對于犯罪嫌疑人存在持有和使用假幣的行為,顯然是對國家的貨幣體系造成了嚴重的侵犯,相關情況是需要根據(jù)涉案金額的大小來進行
量刑處理的,法律上也明確規(guī)定了數(shù)額較大和數(shù)額巨大的兩種
量刑方法,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