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工住房
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單位職工住房
拆遷補償標準
1、
拆遷補償方式
市區楊舍規劃控制區內住宅房屋的
拆遷補償方式為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兩種方式被
拆遷人只可選擇其中一種,不得兼選。
(一)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指對被
拆遷住宅房屋按同類區位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進行貨幣補償,由被
拆遷人自行購置房屋,不再安置
拆遷定銷房的補償方式。
(二)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是指對被
拆遷住宅房屋按區位價和房屋重置價為主要依據進行補償,并由
拆遷人提供
拆遷定銷房進行安置的補償方式。
2、評估機構的準入、確定和評估程序
對被
拆遷房屋進行價格評估機構的確認,由
拆遷人在市
房產管理部門公布的評估機構目錄中選定,并在
拆遷地點公示3日。公示期間,如同一項目內半數以上被
拆遷人持有異議(以書面申請為準),由市房屋
拆遷管理部門在市
房產管理部門公布的評估機構目錄中抽簽確定。
3、住宅房屋改為非住宅房屋的認定和補償
已辦理土地使用性質合法變更手續的住宅房屋,按非住宅房屋認定。
(一)屬商業性非住宅房屋的,由評估機構按商業性非住宅房屋市場交易價格及相關技術規范評估后給予貨幣補償。
(二)屬非商業性非住宅房屋的,按住宅房屋給予補償。
4、基本居住需求保障
被
拆遷房屋面積小于60平方米并僅有一處住房,且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被
拆遷人,由
拆遷人直接安置60平方米的
拆遷定銷房。
拆遷定銷房超出被
拆遷房屋面積的部分,按照與被
拆遷房屋面積相等的部分的價格結算。
5、評估價格標準適用時點
房屋
拆遷評估涉及的價格標準評估適用時點,以房屋
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