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區別是什么?
一、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區別是什么?
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區別具體如下:
1、概念不同
尋釁滋事罪是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罪這一章中的罪名,是指肆意挑釁、無事生非、起哄鬧事,進行擾亂破壞,情節惡劣的行為。
敲詐勒索罪作為侵犯財產的犯罪,即行為人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被害人基于恐懼而交出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行為人進行了多次敲詐勒索的。
2、侵犯的客體不一樣
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
3、犯罪動機不一樣
尋釁滋事罪基于蔑視法紀、顯示自己的威風、尋求精神上的新鮮或者發泄等卑劣下流的動機。
敲詐勒索罪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從
量刑上來看,敲詐勒索罪的處罰是比尋釁滋事罪的處罰要重的。從犯罪動機上來看,此兩種犯罪行為都是他人主動實施的。至于犯罪結果,尋釁滋事罪更多的體現為社會秩序被破壞了,敲詐勒索罪則表現為公民的財產權益受到了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