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在
合同中約定的或法律所規定的,一方
違約時應支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量的貨幣。
違約金可分為以下三種: 第一,法定
違約金。法定
違約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
違約金的數額、固定比率,或者由法律直接規定
違約金的比例幅度,具體比率由當事人在此幅度內商定,但當事人并未具體商定或商定無效的
違約金,法定
違約金是法律預先規定的,不得由當事人協商而改變,也不管當事人是否把法定
違約金條款寫進
合同,
違約方都應支付
違約金。從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來看,法定
違約金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由法律、法規具體規定
違約金的數額。2、由法律、法規直接規定
違約金的固定比率。3、由法律、法規直接規定
違約金的比率幅度,具體比率由當事人在此幅度內具體商定。 第二,約定
違約金。約定
違約金是指數額和支付條件都是由當事人雙方約定的
違約金。從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來看,約定
違約金主要有兩種情況:1、法律、法規對
違約金未作具體規定,完全允許當事人約定的
違約金。2、法律、法規雖規定了
違約金的數額、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許當事人自行協商,或規定當事人的約定優于法定的
違約金。雖然約定
違約金不像法定
違約金那樣受到法律的限定,但是,在必要的時候,也要受到國家干預。
合同法第114條對這個問題作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第三,混合
違約金。混合
違約金是指法律規定了
違約金的比率幅度,當事人在該幅度內商定具體比率或幅度的
違約金。這種
違約金是法定和約定相結合的
違約金,也稱混合
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