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后簽了個協議就可以結案了嗎?
交通事故后簽了個協議不一定就可以結案了,這需要看
交通事故的情節輕重程度,履行了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對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審理完畢后才算結案。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的效力認定1、原則上說,只要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經過平等協商自愿達成賠償協議,并且該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公共利益的,該賠償協議應該就是有效的。2、協議具有高度意思自治性。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雙方平等協商并簽字認可的協議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沒有經過公證,如遇對方反悔,就只能針對這次事故的賠償問題
起訴。當然,如果協議書中規定了嚴格的
違約賠償責任,直接
起訴對方
違約也是一個很好的選擇。3、
交通事故認定書中有關于雙方責任大小的劃分,在賠償損失方面具有依據的作用。最好能夠在
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來后進行協商,免得受害方的權益不能得到完全的保護。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
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
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后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
執行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4、訂立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作為一種能夠明確彼此權利與義務、具有約束力的憑證性文書,協議書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
合同基本相同。
交通事故的賠償協議書,提常是在交通管理部門拿出責任認定書之中才會簽署,因為只有是確定各方的責任之后,才可以知道具體哪一方有支付賠償金的義務。若是事故發生后,有人受傷,那么一般是需要在確定了
醫療費等相關費用的具體數額之后,才可以簽署賠償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