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印件可以筆跡鑒定嗎?
復印件可以筆跡鑒定嗎?
一、復印件可以筆跡鑒定嗎?
1、復印件不一定可以做筆跡鑒定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除非得到對方當事人的認可,復印件才會作為證據使用,目前只有部分地區可以做復印件的筆記鑒定。
2、《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鑒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第十五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鑒定委托,司法鑒定機構不得受理:
(1)委托鑒定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的;
(2)發現鑒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鑒定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4)鑒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鑒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鑒定技術規范的;
(5)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或者鑒定能力的;
(6)委托人就同一鑒定事項同時委托其他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情形。
二、筆跡鑒定條件:
申請筆跡鑒定去市級及以上的公安機關的刑事鑒定中心,從事筆跡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
1、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檢材原件,有的案件調取原件有困難的,可以由鑒定機構派人現場拍照或由出處者簽章提供復印件。
筆跡鑒定要求:
1、需要有檢材,文書司法鑒定中的檢材,是指對文件中的某項內容(如:筆跡、印章、打印文件)有異議需要鑒定的材料,稱為檢材。
2、需要樣本,是指與檢材相對應的供檢驗比對的材料。如:書寫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實筆跡樣本若干份,對數量沒有具體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為樣本比對材料。
個人可以申請筆跡鑒定,筆跡鑒定應當去司法部門批準的司法鑒定機構鑒定,只要有鑒定資質就可以。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筆跡鑒定是司法鑒定的一種。
一般來說,若是想要做筆跡鑒定,是需要向鑒定機構提交原件的。且即使是能夠提供原件,但是筆跡書寫的時間已經很長了,那么即使當地的鑒定機構,受理了鑒定請求,最后也會有可能并不能得到明確的鑒定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