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財務報告能看出抽逃出資嗎?通過財務報告也能查處抽逃出資,但抽逃出資的表現形式很多,不能只看財務報告,抽逃出資的行為包括:(1)股東通過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體與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增加交易成本,變相獲得公司財產或偽造虛假的基礎交易關系,如公司與股東間的買賣關系,公司將股東注冊資金的一部分劃入股東個人所有;(2)將注冊資金的非貨幣部分,如
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在驗資完畢后,將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違反《
公司法》第166條規定,未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在短期內以分配利潤名義提走出資;(4)抽走貨幣出資,以其它未經審計評估且實際價值明顯低于其申報價值的非貨幣部分補賬,以達到抽逃出資的目的;(5)公司回購股東的
股權但未辦理減資手續;(6)通過對股東提供抵押擔保而變相抽回出資等;(7)股東通過虛假訴訟形式,抽逃公司資產;(8)股東以公司名義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提供借款而不索還等形式,抽逃公司資產;二、構成抽逃資金的條件有哪些?1、抽逃資金必須是投資者所為;2、必須是投資者侵占了被投資企業的財產;3、投資者侵占被投資企業的資產是偷偷進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進行恰當的帳務處理;4、投資者侵占企業財產的目的是逃避對企業債務的擔保責任;5、由于投資者的行為,被投資企業的債權人利益受損(其債權被擔保程度降低)而無法得知。制作虛假的財務報表是股東抽逃出資的方式之一,抽逃出資數額較大的就涉嫌構成犯罪,部分抽逃出資的股東為了逃避法律制裁,在制作財務報告的時候都抹平了相關的違法操作行為,但只要有抽逃出資,總是可以查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