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起訴就什么藥費都賠了嗎?
交通事故起訴并不意味著
醫療費就可以全額的進行賠償。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
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二、交警怎樣處理
交通事故?1、發生
交通事故后,無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撤離現場。對事實、成因有爭議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打122,報告交警。車輛有
保險的,應及時告知
保險公司到現場。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4、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7、事后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在當代的社會發生
交通事故之后,雙方當事人可以關于賠償的問題在一起協商。如果實在是不能夠協商一致,這個時候是可以到法院來進行
起訴,但是具體賠償的比例也是需要由法院來進行確定的,這一點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