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
離婚無效情形有哪些1、男女雙方非自愿
離婚。《婚姻法》第31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愿
離婚的,準予
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
離婚必須是出于雙方自愿。也就是說,夫妻確有解除婚姻關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實的,不是虛假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詐、脅迫等而違心地同意
離婚的,將視為
離婚無效。2、因逃避債務或為買房等而假意
離婚。伴隨著
離婚案件的增多,“假
離婚”的現象也呈增長勢頭。有些人借助當前較為便捷的
離婚程序,通過“假
離婚”惡意規避法律,逃避債務或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如果惡意以
離婚為借口逃避債務的,將視為
離婚無效,法院對提出的
離婚請求不予支持。3、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提出的
離婚無效。這主要是考慮婦女、兒童的權益,在女方懷孕期間和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或者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
離婚。若有特殊情況,如女方受孕是與他人通奸所為,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可以受理男方提出的
離婚請求。女方在懷孕期間和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或者分娩后一年內,不妨礙其有權提出
離婚的請求。如果在女方無過錯的前提下,男方提出的
離婚法院不予支持和受理,即使是私下
離婚,這樣的
離婚也是無效的。4、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為了保證
離婚的真實性,當
離婚協議違背自愿原則和合法原則下是無效的,大家都知道辦理
離婚手續的前提要求就是夫妻雙方是自愿進行
離婚的,如果夫妻雙方中一方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話,如神志不清的精神患者,他們
離婚就談不上自愿二字這樣的
離婚也就無效,還有如果夫妻雙方之間感情尚未破裂,一方對另一方還有感情,或者一方進行威脅或者欺詐的行為騙取
離婚的,法律判定為無效
離婚。二、夫妻
離婚時哪些情況可以申請經濟補償首先,雙方約定婚后財產歸各自所有。適用家務補償的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夫妻對婚后財產進行了約定。這種約定只能是對婚后財產的約定。針對此種情況,如果
離婚時按 照約定分割財產,則對那些對家庭事務付出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雙方約定只是針對婚前財產,或者約定婚后財產為共同所有,則不適用該條規定。因為,如果未約定夫妻婚后財產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財產大部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
離婚財產分割時則不會出現對一方不公的現象。其次,請求方必須付出較多家庭義務。首先,這里的義務是指家庭義務,也就是“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義務。如果是其他方面的義務,則不適用這里的補償規定。其次,對家庭義務付出較多。如果雙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誰補償誰的問題。最后,需要在
離婚時提出。此處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只能在
離婚時提出,不能是
離婚之前,也不能是
離婚之后。夫妻
離婚后一年內,如果是對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需要在
離婚后一年內提出,并且需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有可能重新分割財產。如果是
離婚后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情況,可以在發現后兩年內提出分割財產的訴訟,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