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終止的方式有哪些?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
商標所有人會失去
商標所有權,這以后
商標就會失去法律的相關保護制度,也就是說這個時候
商標權終止了。那么
商標權終止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們就這一問題為您做以下介紹吧!
商標權終止的方式
1、注銷
注銷,是指
商標局因
商標權人自行放棄或保護期限屆滿而
商標權人未為續展等事由而將注冊
商標從《
商標注冊簿》中予以涂銷的法律制度。
商標局對注冊
商標予以注銷,并進行公告。注銷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未申請續展注冊或申請續展注冊未獲核準。
商標權的保護期限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注銷其注冊
商標。該
商標權自保護期限屆滿即行消滅。(2)主動放棄,即
商標權人通過辦理注銷注冊
商標的登記手續,放棄
商標權。
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
商標或者注銷其
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應當向
商標局提交
商標注銷申請書,并交回原《
商標注冊證》。
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
商標或者注銷其
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該注冊
商標專用權或者該注冊
商標專用權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
商標局收到其注銷申請之日起終止。(3)其他事由,主要指原
商標權主體消滅的情形。一種情形是
商標權人主體消滅且元繼受人的。當
商標權人為自然人死亡且無繼承人,或
商標權人為企業或其他組織終止且無繼受主體時,
商標權隨之消滅。另一種情形是原
商標權人有繼受主體,但繼受主體未在原主體死亡或終止后一年內辦理注冊
商標的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均可提出注銷該注冊
商標。一旦主體消滅或繼受主體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移轉手續的,該
商標專用權自主體消滅之日起終止。
2、撤銷
撤銷是指
商標權人未按法律規定的要求使用注冊
商標,
商標局依職權撤銷該注冊
商標的制度。《
商標法》第44條、第45條規定了五種撤銷事由:(1)自行改變注冊
商標的;(2)自行改變注冊
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3)自行轉讓注冊
商標的;(4)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5)使用注冊
商標,其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依
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有上述第1項、第2項、第3項、第5項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
商標注冊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報請
商標局撤銷其注冊
商標。有上述第4項行為的,任何人都可以向
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
商標。
商標局因上述情形撤銷注冊
商標的,由
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
商標專用權自
商標局的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終止。當事人對
商標局撤銷注冊
商標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
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當事人對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
起訴。以上就是我們就
商標權終止的方式有哪些為您做出的解答,通過相關內容我們知道
商標權終止的方式主要有注銷和撤銷兩種。
商標權是一種無形的資產,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對公司的發展有著巨大的推進作用,所以公司應重視
商標權的取得以及防止其因為過失而終止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