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決
離婚告重婚罪法院會立案嗎?法院判決
離婚告重婚罪符合以下條件法院就會立案:1、自訴人符合自訴的主體條件。《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被害人對于自訴案件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
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
起訴。2、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自訴人
起訴時應明確提出控訴的對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確的被告人或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訴案件不能成立。自訴人
起訴時還應提出具體的訴訟請求,包括指明控訴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害人何種刑事責任。如果提起自訴附帶民事訴訟,還應提出具體的賠償請求。3、案件屬于法定的自訴案件的范圍。4、被害人有能夠證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證據。5、受訴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
管轄權。二、
離婚后還可以告重婚罪嗎?只要沒有超過訴訟時效就可以告重婚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訴時效為五年。另須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訴時效的確定上,應注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三、重婚的類型有哪些?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
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
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
同居而重婚。告對方重婚罪,不是以存在夫妻關系為前提條件的,只要對方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重婚行為的,即便已經
離婚,還是可以追究對方重婚的法律責任的,重婚案件中,不知情的第三者也能夠與當事人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