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時需要轉移財產嗎?
離婚訴訟時不能轉移財產,轉移財產的行為是違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執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二、法院判決
離婚的依據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執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
離婚】夫妻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
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
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
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
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
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
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
離婚。三、
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2、到具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上訴,并遞交
上訴狀。”綜上,
離婚訴訟時不是需不需要轉移財產,而是根本就不能轉移財產。如果是個人財產的話,那也沒有必要轉移,因為彼此之間都沒有權利分割個人財產,另外要注意,私自把財產轉移到孩子名下也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