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在外有孩子算重婚罪嗎?
老公在外有孩子不一定算重婚罪需要以夫妻名義
同居或者結婚才構成該罪。若是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是重婚罪: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
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
同居而重婚。
二、確定配偶重婚怎么處理?
1、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關系無效的請求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guī)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2、向法院控告對方觸犯了重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對于配偶在婚內出軌,但是并沒有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那么即使出軌后他人懷了丈夫的孩子,也不能認定配偶的行為構成了重婚罪。且丈夫自知道自己在外有孩子的,如果不能獲得孩子的
撫養(yǎng)權,是需要按照規(guī)定支付撫養(yǎng)費給這些非婚生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