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中,我們可能扮演著父母、子女、丈夫或妻子等角色,不管哪一種角色,在當今社會都面臨著一個買房的問題,那買房時,特別是簽訂
合同時,就要特別注意房屋買賣居間
合同風險。以下是為您整理的簽訂房屋買賣居間
合同時的應當注意的事項。
賣房方和購房方通過中介公司介紹,達成購買意向的,中介公司均會在《上海市房地產買賣
合同》簽訂前,要求雙方先行簽署《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或類似協議。
在社會中,我們可能扮演著父母、子女、丈夫或妻子等角色,不管哪一種角色,在當今社會都面臨著一個買房的問題,那買房時,特別是簽訂
合同時,就要特別注意房屋買賣居間
合同風險。以下是為您整理的簽訂房屋買賣居間
合同時的應當注意的事項。
賣房方和購房方通過中介公司介紹,達成購買意向的,中介公司均會在《上海市房地產買賣
合同》簽訂前,要求雙方先行簽署《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或類似協議。
簽訂這類協議的主要目的,在交易條件尚未完全達成一致或尚不具備簽訂正式
合同的全部條件時,由其中一方(通常是買受方)先行提出大致的交易條件。若對方能夠接受并簽署,則視為雙方對交易條件基本達成一致。在約定期限或條件具備時,雙方即按照約定簽訂
合同。
簽訂
房產中介舉薦
合同時,注意以下問題:
1、購房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員的信息,如經營范圍、執業經紀人的姓名及證號等。如果購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進行洽談的過程中,發現中介公司未經備案、注冊登記或執業經紀人證號名不副實,應立即停止交易,向有關部門核實、舉報法。
2、在
合同中明晰中介費用所包含的項目,中介除了收取
合同約定的中介服務費外,其余的所謂墊資費、看房費、跑腿費等等都屬于 “ 黑收費 ”。同時根據《關于規范上海市居住房屋買賣,租賃中介經紀服務收費的通知》規定:居住房屋買賣中介經紀服務費不超過成交價的 2% 。
3、在
合同中明晰中介費的支付條件。原則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
合同》時支付,但鑒于房屋交易過程中環節較多,可以將中介經紀費的支付與工作進度相結合,做到哪一步就付哪一步的中介經紀費。注意居間
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中介費用或只介紹買、賣雙方認識就全額收取中介服務費。
4、要格外留心定金、訂金,預付款,
違約金條款。如果是對方提供的為格式
合同,那么,在簽訂
合同前,最好請專業律師把關,修改、刪除
合同中對己不利 “ 霸王條款 ”,增加自身需要的條款,以達到利益平衡,降低糾紛、損失發生。
5、買賣過程中各期支付金額、期限及方式等;稅收、相關費用等的承擔及各類更名手續的辦理及費用承擔;該房屋內是否存在未遷出戶口及遷出期限等各項內容均應做出明確、詳細的約定。另外,若涉及車位問題,也需由雙方進行明確約定。
閱讀完以上資料后,您在簽訂房屋買賣居間
合同時,可以多留意上述提到的內容,正確地防范房屋買賣居間
合同風險。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內容不一定能完全解決讀者的所有問題,如果您還有所疑慮或擔憂,除了在網上搜索相關內容得到答案之外,還可以及時向專業的律師進行詢問,以避免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