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界定標準是怎么規定的?1、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2、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3、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4、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不構成犯罪怎么處罰?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違法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四、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判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占有該財物,如果是這樣的話,應該按照侵占罪定罪,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就是為了要將這些財物損毀,可能是出于報復或其他的目的,但無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動機是什么,故意損害他人財物的行為都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