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算中止嗎?
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算中止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不是算中止而是算終止,根據《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五條: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經說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終止。撤回復議必需具備以下條件:(一) 只有申請人申請才能撤回;(二) 申請人必須是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申請人提出撤回申請。即使被申請人在復議期間改變或者撤銷了原來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并不必然導致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只有申請人愿意接受被申請人重新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并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才可認定為撤回。如果申請人認為原具體行政行為對其造成了一定的損失,要求賠償的,行政復議應當繼續進行;(三) 提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時間,必須是在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之后,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之前;(四)申請人必須說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理由,不能是規避法律,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利益,不能是因受到被申請人的脅迫。二、申請行政復議有期限嗎?申請行政復議是有期限的,《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缎姓妥h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并加蓋印章。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若是個人或者是單位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諸如責令支付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是對自然資源的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行政機關作出決定后的限定期限范圍內,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復議請求,對于逾期不提出的,或者是提出復議請求后又撤回的,將不再享有提出復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