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司,由其債權人或債務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2、成立清算組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3、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清算組正式成立,并進駐破產企業后,清算組便正式替代破產企業以其自身名義進行運作,對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4、破產企業的財務審計對破產企業的財務進行審計:破產企業公司的基本情況,如公司注冊登記情況、股東情況及
股權比例情況,破產企業注冊資本情況及到位情況;破產企業財務管理情況:破產企業財務人員情況和變動情況,財務憑證及帳冊保存情況,帳目記錄情況,財務審批情況,如負責人、支出程序等,財務帳冊及原始憑證的真實和完整情況。5、破產財產的清理、清算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這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6、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由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后,報請法院裁定后
執行;清算組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法院確認后三日內制作分配表;清算組
執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債權人限期領取財產,逾期未領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7、制定破產清算報告制作一份破產清算報告,提交債權人會議和法院。破產清算報告的內容包括:破產清算組的成立情況;清算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產企業大宗資金的走向及回收情況;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經營管理人員的離職在職審計情況;企業破產原因分析;破產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決的問題。8、注銷原破產企業登記,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撤消。破產企業的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止。綜合上面所說的,企業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是可以申請破產的,但在申請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進行辦理,并且會由專業的清算組人員對企業的資產進行清算,這樣可以有效的保障債權人,還有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只要沒有任何的糾紛,那么就算是破產成功。